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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族繼承財產的會計與稅務入門(2026 版)

2026-09-30

⚠️ 繼承完成,不代表稅務就結束了

重點摘要:遺產稅課的是「遺產淨額」。2026 年基本免稅額為 1,333 萬元,再加上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與喪葬費等扣除額,多數家庭其實不必繳稅,但仍須在 6 個月內申報。真正容易出問題的,是死亡前 2 年的贈與、不動產與股票的評價方式,以及繼承後出售房地的所得稅。

家中長輩離世,除了悲傷,家人往往還要面對一堆數字:財產怎麼估、稅要繳多少、什麼時候要申報。很多人以為「名下有房子就一定要繳遺產稅」,也有人以為「沒超過免稅額就不用理會」,兩種想法都不完全正確。以下從會計與稅務角度,一步步整理(以民國 115 年,即 2026 年適用標準為準)。

一、 遺產稅課的是「淨額」,不是總額

遺產稅的基本算法如下,課稅對象是扣完各項額度後的「遺產淨額」。所以許多中產家庭雖然名下有房有存款,扣完之後淨額很低,甚至為零。

遺產稅 =(遺產總額 − 免稅額 − 扣除額)× 稅率 − 累進差額

二、 遺產總額包含哪些財產

除了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財產(不動產、存款、有價證券、出資額、保單權利等),還有一項最容易漏掉:死亡前 2 年內,贈與配偶、子女、孫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以及這些親屬之配偶的財產,會視為遺產併入課稅,價值以死亡日的時價計算。

提醒:不少家庭想在生前分批過戶財產,卻沒注意到這個「死亡前 2 年」的回溯規定。規劃贈與時,時間點要納入考量。

三、 遺產怎麼評價(會計人最在意的部分)

遺產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「時價」為準,各類資產的估價方式不同:

資產類型評價方式
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為準,不是市價
房屋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
上市、上櫃股票依死亡日收盤價估定;當日無交易則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;若價格劇烈波動,改用前一個月各日收盤價的平均
興櫃股票依死亡日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
未上市櫃公司股份、獨資合夥商號出資以公司或商號的資產淨值作為時價

舉例來說,一塊市價 3,000 萬元、公告現值 1,800 萬元的土地,申報時以 1,800 萬元計入遺產總額。有家族企業的家庭,未上市股份的資產淨值需要逐項盤點,這一塊建議請會計師協助。

四、 免稅額、扣除額與稅率(115 年適用)

這些金額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累計漲幅調整。115 年適用的 CPI 與上次調整年度相比,未達調整標準,因此維持原額度。

💡 免稅額與扣除額

項目金額備註
基本免稅額1,333 萬元每一遺產案件
配偶扣除額553 萬元死亡時婚姻關係存續即可扣除
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56 萬元未成年者,每年再加扣 56 萬元(依距成年年數)
父母扣除額每人 138 萬元—
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693 萬元須符合法定資格
受扶養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每人 56 萬元—
喪葬費扣除額138 萬元定額扣除,不需檢附單據

另外,被繼承人的房貸、借款等債務,經查證屬實,也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。

💡 三級累進稅率

遺產淨額稅率與計算
5,621 萬元以下10%
超過 5,621 萬至 1 億 1,242 萬元562.1 萬元,加超過 5,621 萬元部分的 15%
超過 1 億 1,242 萬元1,405.25 萬元,加超過 1 億 1,242 萬元部分的 20%
常見誤解:網路上流傳的「3,300 萬免稅」不是所有家庭都適用的法定金額。法定免稅額仍是 1,333 萬元,3,300 萬多半是把免稅額與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喪葬費等扣除額加總後的特定家庭案例。

五、 試算範例

範例一:配偶加兩位成年子女

基本免稅額 1,333 萬

配偶扣除額 553 萬

兩名子女(56 萬 × 2) 112 萬

喪葬費 138 萬

合計 2,136 萬元:遺產總額在此範圍內,通常免繳遺產稅(仍須申報)

這不是所有家庭統一的起徵點。若沒有配偶或子女,可用的扣除額就少;若另有房貸或借款,課稅淨額則可能再降低。

範例二:遺產淨額 6,000 萬元

第一級距:5,621 萬 × 10% = 562.1 萬

超出部分:(6,000 − 5,621) 萬 × 15% = 56.85 萬

應納稅額約 618.95 萬元

淨額落在級距邊緣時,多一點資產就會有一部分適用較高稅率,高資產家庭需特別留意。

六、 申報、繳納與保險

  • 申報期限:死亡日起 6 個月內申報,可申請延期 3 個月。
  • 零稅額也要申報:只要死亡時留有財產,原則上就該申報,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後,才能辦理房屋、土地、存款、股票等移轉。
  • 未申報或短漏報:依法可處應納稅額 2 倍以下罰鍰;以詐欺等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者,另有更重的處罰。
  • 繳稅方式:可分期繳納,最多 18 期、最長 3 年;也可用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繳稅。缺現金但有土地的家庭,可評估實物抵繳。
  • 壽險給付:指定受益人的身故給付原則上不計入遺產,但不保證免稅。若被認定違反實質課稅原則(例如重病期間才投保、高齡投保),仍可能被課稅。

七、 繼承完成之後:別忽略所得稅

很多家庭以為繳完(或免繳)遺產稅就結束了,但繼承後出售房地,才是另一道稅務關卡。繼承取得的房地,取得成本是依繼承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土地公告現值計算,而不是被繼承人當年的買入價。公告現值通常低於市價,所以出售時帳面所得往往偏高,房地合一稅可能遠超預期。

節稅方向:繼承取得的不動產,自用期間可以併計。若原本是長輩自住並設有戶籍,繼承後子女也遷入戶籍,符合 6 年自住條件,就可能適用 400 萬元免稅額與 10% 稅率。若父母取得房地的時間在 104 年底以前,還有新、舊制擇優適用的空間。個案差異大,建議先試算再決定賣不賣、何時賣。

八、 2026 年修法動向

行政院已在 2026 年 7 月 30 日通過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修正草案,重點包括:

  • 死亡前 2 年內贈與近親的財產,除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外,受贈人也成為納稅義務人。
  • 放寬遺產稅分期繳納的門檻。
  • 新增繼承人可用多數決方式,以存款繳納稅款。

目前草案仍待立法院三讀通過,正式生效前,現行規定仍然適用,建議持續關注進度。

九、 家族傳承實務檢查清單

  1. 先盤點:列出不動產、存款、股票、基金、保單與債務,並註記各自的評價基準日與方式。
  2. 檢查死亡前 2 年的贈與紀錄,確認是否需併入遺產。
  3. 確認扣除額資格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的身分與年齡要件,並備妥戶籍資料。
  4. 評估現金流:稅款來源是存款、分期,還是實物抵繳?
  5. 提早規劃繼承後的不動產處分:先估算房地合一稅,再決定持有或出售。
  6. 資產較高或有家族企業時,尋求會計師、律師、地政士的專業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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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並非個案的稅務或法律意見。免稅額、級距與扣除額可能隨物價指數調整或修法而變動,實際申報前請以財政部與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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